关于授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等企业
各常务理事、理事及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水电质协制定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电力行业实施指南(试行)》和《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中国水电质协组织专家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 审,对初审合格的和申请复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的基础上,经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
1 、授予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北京电力设计院、 桐乡市供电局和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 西南电力设计院 “ 2008 年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
2 、已获电力行业质量奖满三年的浙江北仑发电厂、绍兴电力局、广州珠江电厂、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 华东电力设计院和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保持“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称号。
3 、授予连续三次获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的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和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特别奖”。
希望受表彰企业以此为契机,不断进取,加快质量管理创新 的步伐,追求卓越绩效,增强竞争优势,为电力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电力与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ОО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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