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全国电力行业
各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
自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2008 年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将继续开展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电力行业实施指南(试行)》(详见水电质〔 2007 〕 6 号文)执行。
二、申报企业(含已获得过质量奖,但已超过三年的企业)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中的附表一),并按《 电力行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办法 (试行) 》 (水电质 〔 2007 〕 4 号文),通过第三方的顾客测评调查,出具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此项工作由各电网、发电集团公司、省(市、自治区)电力行(质)协组织申报 , 请各单位于 5 月 30 日 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三、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已获得 电力行业 卓越绩效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企业等先进称号。
(二)认真贯彻实施 IS09000 族标准,并获认证注册(电力行业认证优先),建立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运转正常。
(三)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设备、人身伤亡、火灾、交通和爆炸事故以及重大用户投诉和经济问题。
四、申报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的企业请缴纳资料评审费 2000 元。
五、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工行菜市口支行
账 号: 0200001809200066510
联 系 人:颜 敏
联系电话: 010-63414314
传 真: 010-63414325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 编: 100761
电子邮箱: yanmin@cec.org.cn
附件: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申报表
二ΟΟ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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