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07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
“五满意”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
为了推动电力行业用户满意工作进一步地开展,树立以顾客满意为质量标准的质量服务理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望各单位认真做好 2007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五满意”评选工作,即: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服务、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产品、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建筑工程(详见附件 1 ),全国电力行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详见附件 2 )。申报材料需附上近三年获网、省公司以上先进企业等荣誉证书复印件,请按《电力行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水电质〔 2007 〕 4 号文),通过第三方的顾客测评调查,出具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此项工作由各电网、发电集团公司、省(市、自治区)电力行(质)协组织报送,请各单位每项推荐 1 - 2 名,将申报表和有关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前 报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联系人:颜 敏
电 话: 010-63414314 918124314 (微波)
传 真: 010-63414325 918124325 (微波)
地 址:北京宣武区白广路二条 1 号
邮 编: 100761
电子邮箱: yanmin@cec.org.cn
附件:1 、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企业”、用户满意服务、
“用户满意产品”,“用户满意建筑工程”推选办法及条件
2 、全国电力行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二ΟΟ八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