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
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和“五满意”奖的决定
各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关于申报 2007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通知》(水电质 〔 2008 〕 5 号)和《关于申报 2007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五满意”的通知》(水电质 〔 2008 〕 4 号)文的精神,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专家组审议通过,决定表彰 2007 年度“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服务”、“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产品”、“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全国电力行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对连续三年获得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单位授予“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 并对连续三次获得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的单位授予“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突出贡献奖。(名单见附件)。
望受表彰的企业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表彰名单
二 OO 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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