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电力用户满意
服务明星”活动的通知
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省电力行(质、企)协及有关单位:
实施电力用户满意工程,引导电力企业走用户满意之路,不仅可以有效地促进电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可有力地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是质量工作实践“三个代表”的战略性工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在电力行业进一步引向深入,调动全员参与用户满意工程的积极性,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决定在电力行业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电力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活动,并制定了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 、创建“全国电力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活动管理办法
2 、服务质量电力用户评价调查表
3 、“全国电力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申报表
4 、“全国电力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申报表
5 、“全国电力用户满意杰出管理者”申报表
二 OO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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