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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会企〔 2007 〕 137 号

 

关于报送中电联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根据中电联《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制,理事单位理事应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若遇领导班子调整,其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也随之变更为中电联理事,并按规定程序确认。

  考虑到近期各理事单位领导班子变动较大,请各理事单位将变动后的理事名单于 2007 年 12 月 7 日前报送中电联会员与企业工作部,我会拟于 2007 年 12 月中下旬召开的理事长会议上认定。 2004 年 12 月中电联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后,理事单位领导未变动的,可不再填写登记表。未报登记表的,视为理事不变。

  联系人 : 冮宇峰 魏舒力

  联系电话 : 010-63415218 010-63415529

  传 真 : 010-63415513

  Email : gangyufeng@cec.org.cn; weishuli@cec.org.cn

 

  附件:中电联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登记表

 

 

 

二OO七年十 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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