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
文化成果的决定
各理事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 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 发挥企业文化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培育和树立企业文化建设典范, 引导广大企业学习先进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方法, 根据 中电联会企[ 2006 ] 55 号 文的精神,在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全国电力行业企业文化优秀奖评委会审定,评选出全国电力行业企业文化特等奖 16 项、优秀奖 47 项。希望 受到表彰的单位,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 促进电力行业企业文化的创新与发展做出更大的成绩。
附件:1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文化特等奖名单
2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文化优秀奖名单
二 OO 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