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电力企业管理现代化
创新成果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及有关单位: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评审工作自 1993 年开展以来,在各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面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对鼓励和引导电力企业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推进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多年来,各电力企业、电力行协以及各有关单位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电力行业的创新成果评审推广工作,使电力企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激励先进,推动电力行业创新成果工作健康开展,经研究决定,对长期以来在成果组织和推荐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贵州省电力行业协会、云南省电力行业协会、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安徽省电力行业协会为“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成果的组织推荐单位相互学习,加强交流,继续做好电力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评审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发展贡献力量。
二 OO 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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